物業服務費用評估
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監理管理辦法》、《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監理管理辦法》、《北京市物業服務費用評估規范(試行)》《北京市物業服務質量評估規范(試行)》、《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評估目的,遵循評估原則,按照評估程序和評估方法,在綜合分析影響物業服務費用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物業服務費用在評估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評估原則
物業服務費用評估應遵循原則:委托人確定評估項目物業服務標準原則是物業服務費用評估以委托人選擇確定的評估項目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為前提;合法原則是委托人在選擇確定評估項目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時,評估人員在進行評估時,都應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前提;評估時點原則是評估結果應當是評估項目在確定的評估時點測算的物業服務費用客觀合理價格。
評估方法
在委托人提供項目資料并選擇確定項目物業服務標準,評估機構核實委托人提供的項目資料后,評估人員運用運營成本法為主導、市場比較法為參考,對評估項目的物業服務費用進行評估。評估人員可以參考當期公布的物業服務成本價格,分項評估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單項,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內容: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評估人員匯總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單項評估數據,根據物業服務行業合理利潤或酬金范圍計算出評估項目的物業服務費用評估結果。
評估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