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管理費全部用于物業管理的各個方面:
1、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及社會保險金;
2、物業管理企業辦公費用;
3、機電設備、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
4、公共設施維修保養;
5、園庭綠化管理;
6、環境保潔;
7、治安保衛;
8、社區文化;
9、公共服務;
10、公共水、電費;
11、節日慶典;
12、其他為管理物業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業主交物業管理費的相關規定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